你可參酌這份新竹法院甄選工友就知
(應該都雷同)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甄選工友簡章

一、資格條件:

(一)須為中央或地方機關、學校之現職(超額或非超額)工友、駕駛、技工,且經服務機關、學校同意移撥者。

(二)國中畢業以上、身體健康(須附公立醫院體檢表)、品行端正,無不良紀錄。 

二、工作項目:遞送公文、環境清潔、其他交辦事項。

三、工作地址:新竹市中正路136號。

四、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:

(一)報名日期:101131日下午5時正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「30051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總務科」收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參加工友甄選」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。

(二)檢具文件: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

   1、公務人員(工友)履歷表乙份,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。

   2、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
   3、機關移撥同意書。

   4、最近三年考績證明書。

   5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。

   6、護照正、反面影本。(無則免附)

7、公立醫院體檢表。

五、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,經甄選錄取人員,由雙

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,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,逾期、

非現職人員及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,恕不受理,資格不合或未獲遴

用者恕不退件。

六、本次甄選結果正取一名,備取一名。

七、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後,工作期間如有不能勝任或品行不端者,情節重大

者,本院得依「勞動基準法」與「工友管理要點」相關規定隨時予以終止

勞動契約。

八、聯絡人:劉一郎   

九、聯絡電話:03-5210022分機147

十、e-mailj4433@mail.judicial.gov.tw

十一、相關網站連結:http://scd.judicial.gov.tw/index.asp

 


文章來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20102091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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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彥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